Sunday, May 23, 2010

放手


捨不得落日的餘暉,忘不了燦爛過的痕跡,放不開逝去了的夢想,在那離不開的路口徘徊,癡想我的執著能留住昨天。從不甘到不捨、從不願放棄到不想糾纏,你與我都因為那個他失去了太多。當記憶寫成了文字、當感覺變得模糊、當對錯不再重要、當心已倦了,原來那年已是那麼遠。那改變不了的、拋不開的、得不到的、走不進的、留不住的,請放手,讓我走。願我們終有一天能找到各自的自由。


Alexandria Ave, CA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Dear bud,

人生去到某個地步,我們要學習放開(Let Go)。
  真的很難,甚至比學習爭取、奮鬥、上進等等,更加艱難。
  前者憑一股蠻勁,通常咬緊牙關,歷盡艱辛之後,終於會捱過去,而且較易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同與支持。
  但是說到「放開」,更需要的是智慧。
  像少女打錯針案,驚動社會,駭人聽聞之至。案件擾攘三年,最近死因庭終於裁定,少女是死於不幸。
  特別之處,是死者的父母作供時,並沒有指摘任何人,裁判官認為這種態度,是「值得學習與尊敬」。
  在一個文明而開放的社會,當我們面對一些不幸的人與事,獲充分了解原因及過程之後,還要懂得放開。
  因為不放開的話,我們沒法繼續向前走。
  從此以後,我們會被這宗不幸事件囚禁,不肯放開,等於令自己永不超生。
  人世間苦多樂少,不如意事十常八九,怎能一一追究?
  像是面對親人的死亡、失蹤、傷病。
  或是個人的失戀、失意、失落。
  甚至當遇上天災、戰爭、意外,或任何形式的破壞與毁滅。
  通常我們的反應,是發揮自衞本能:性格剛強的,會非常憤怒,拒絕接受,以暴易暴;性格較柔弱的,會傾向怯懦、自閉、退縮,從此將生存條件降低,只求自保。
  以上兩種態度,俱不正確,對人對己都是一種痛苦的折磨,大而化之,不如放開。
  難在我們的原始個性裏頭,同時存在懲罰與報復的元素。當不幸事件發生之後,人性會驅使我們找出代罪的羔羊,窮追猛打,然後狠狠施予懲罰。
  為的是追求報復的甜蜜。而報復,又的確可帶給我們無上的滿足與快感,可惜代價亦非常沉重。
  報復的最終結果,是徹底的毁滅,一無所有。但以同等的時間精力,已足夠令你展開新生活、新家庭,甚至是建立新的事業王國。
  倒不如放開,重新上路,尋找積極的生命目標,我們求的應是生路,而不是死路。
  既然求生,不能讓過往的不幸纏繞,一定要大步向前,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美好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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